產(chan) 品分類
Product Category為(wei) 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(ti) 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,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,保護生態環境,改善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,加強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大氣汙染物排放的控製,促進生活垃圾焚燒行業(ye) 工藝和汙染治理技術的進步,結合天津市的實際情況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為(wei) 強製性標準。
本標準規定了顆粒物,二氧化硫,氮氧化物,一氧化碳,氯化氫,氨,汞及其化合物,鎘及其化合物,銻、砷、鉛、鉻、鈷、銅、錳、鎳及其化合物以及二噁英類的排放限值。
本標準未做規定的,執行GB18485中有關(guan) 規定。本標準由天津市生態環境局提出並歸口。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汪楠、鄧保樂(le) 、時庭銳、洪禮楠、許亮、孫猛、劉佳泓、徐彬、張園、張瑩、魏恩棋、鮑金紅、李文君、溫道宏、吳宇峰、華靜、張肇元、李丹、楊靈燕。
本標準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於(yu) 2021年11月批準。
電話
微信掃一掃